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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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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土地被征用后,要发放征地补偿费,具体包括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以及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是因征地对转非劳动力和超转人员进行安置所需的费用,而且村委会不是支付安置补助费的义务主体,只有在其收到安置补助费的前提下,才具相应给付义务。土地补偿费是土地被征用后的各项补偿费用中最重要的部分,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土地补偿费用在土地被征用后,统一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如何分配由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决定。综上,你承包的是果树地,在不涉及转非的情况下,是不能拿到安置补助费的。土地补偿费也不能直接拿到,要看村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地上附着物补偿,是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建筑府、构筑物的拆迁和恢复费用以及被征收土地上林木的补偿费用。青苗补偿费则是对被征收土地上生长的农作物造成的损失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费。这两部分补偿费用是直接归你所有的。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涉及征收拆迁补偿款使用、分配和处分的重要问题,并不是村委会或者个别人就可以私自决定,一定要通过由全体村民参加的村民会议,让大家充分知晓、民主决定才可以。如果没有履行这些基本程序就做出决定,那么就是违法的。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如果在土地征收中,如果发现土地补偿款被截留了,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反映无果的,可能行政复议或是行政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看到这里,110ask.com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征地补偿款被挪用之后,被征地方是可以向征地管理部门进行检举投诉的,也是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来维权的。好了以上就是征地补偿款挪用犯什么罪,征地补偿款被挪用了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在司法实践里,对于各种征收补偿,最容易出现争议的就是土地补偿费的使用和分配这一项,因为这笔款项是打到村委会的账户上的,而像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是直接发放到村民手中的。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八条规定,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依照法律规定,具有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的权限。村委会处理村集体公共管理事项,可以预留一定比例的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村内的公共建设或者公益用途,剩余部分发放到村民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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