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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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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下,法院暂时不会开庭审理,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法院会出具民事调解书,双方的纠纷就算结束了。《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
公告送达是不管被告人在哪里,时间一到就视为送达。
执行实践中,腾房的执行因法律规则缺失、各法院做法不一,被执行人对抗强烈,争议房产系被执行人唯一居所,执行依据瑕疵,第三人占有争议房产等原因,办理难度大,引发信访多,矛盾化解困难,工作标准模糊,致使一部分执行案件执行困难。但各地法院也有很多执行成功经验,比如以说服教育为主、以强制执行为辅,借助社会力量参与,实行执行穷尽原则,规范办案流程与工作要求,推行专人办理,强化办案力量,进一步完善执行威慑力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探索建立临时性安置制度,完善审执协调配合和裁判瑕疵解决机制等。 本案中,已申请执行半年了,法院公告已张贴,但法院仍未执行完毕,致房屋至今未有腾出。所以,应先向法院问明未今未能进一步执行的原因是什么,再“因症施治”,正常情况下,法院张贴腾房公告后,如被执行人拒绝腾出,那么法院可以在申请人为被执行人提供临时住所的情况下强制搬出。如因法院不作为,可根据案情决定向检察院反映或者要求上级法院予以监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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