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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清算后仍然有债务未清偿的,普通合伙人还需要承担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十条规定,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
中国现行法律破产仅适用于公司,而个人不存在破产一说。往往会觉得公司对自身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而个人对自身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其实换个角度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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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公司作为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公司破产后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只要股东切实履行了自己的出资义务,即不用偿还破产程序完成后的债务。 但是,如果股东为公司的债务提供了担保,或者未尽出资义务,则应当对未清偿的债务承担相应的清偿责任。
1.视具体情况而定。公司作为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公司破产后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如果股东切实履行了自己的出资义务,即不用偿还破产程序完成后的债务。如果股东为公司的债务提供了担保,或者未尽出资义务,则应当对未清偿的债务承担相应的清偿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企业被法院裁定破产的,企业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对破产债权应该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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