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 2、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 2、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这种情况不构成绑架罪,构成非法拘禁。为索债而绑架他人的构成非法拘禁罪。这两个罪名的量刑有较大的差距,事关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对当事人会有重大影响。 但也有可能不构成犯罪。非法拘禁行为,只有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因此,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危害大小、动机为私为公、拘禁时间长短等因素,综合分析,来确定非法拘禁行为的性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规定: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定不定罪,定什么罪都值得商榷。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 2、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可见在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非法拘禁行为是否构罪上,有一个“度”的规定,只有超过了这个度,才追究其刑事责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为其身份的特殊性,法律对其的要求比一般群众要严。从《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从重处罚”就可看出。既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非法拘禁行为都要求具备一定的情节才定罪处罚,那么对一般主体而言更应规定一定的标准,否则就会造成一种假象:对一般群众打击严,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打击缓。
非法拘禁罪是指通过拘留、监禁或其他强制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非法拘禁罪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他人包括无辜公民、犯错误的人、一般违法行为的人和嫌疑犯。剥夺人身自由的方法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例如,把女性洗澡时的换衣服拿走,以羞耻为基础不能离开浴室的行为看不见的方法。另外,无论是以暴力、恐吓方式拘留他人,还是以诈骗方式拘留他人,都不会影响本罪的成立。非法剥夺人身自由是一种持续的行为,即该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持续状态,使他人在一定时间内失去身体自由,没有间断性。非法拘禁行为,达到相当严重才构成犯罪。(1)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拘留无辜人员,产生不良影响的;(2)非法拘留他人,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3)多次非法拘留他人,或非法拘留多人,或非法拘留时间长的;(4)非法拘留、严重伤害、死亡、精神异常或自杀的;(5)非法拘留会导致其他严重后果。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7人已浏览
168人已浏览
1,488人已浏览
10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