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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安部关于做好撤销拘役所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可以回答判拘役6个月在哪里执行的问题,具体内容如下:撤销拘役所,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
逮捕是羁押在看守所,六个月以下拘役地点是在拘役所执行,当地没有设立拘役所的,就在看守所执行。 另外,拘留所只能执行行政拘留,不能执行拘役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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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公安管理处罚的警告、拘留、罚款不记录档案,只有刑事处罚进入档案,留下档案。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安机关根据您的违法行为及其性质实施相应的处罚,案件档案将永久保存在公安机关档案部门,一般行政处罚后的处罚决定,将送到派出所档案管理、行政处罚,一般不受影响。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缓刑六个月就是指在这六个月期间,如果拘役对象没有再故意犯罪,没有违反相关的规定,这六个月过去之后就不再执行拘役,六个月之后再故意犯罪拘役也不执行。
1、犯罪分子被判拘役,符合减刑条件的,还是可以减刑的。拘役,是剥夺犯罪分子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犯虽然被剥夺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但与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被剥夺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不一样,体现在执行机关不是监狱,其次是其参加劳动,可酌情获得报酬。 2、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一年。被判拘役,刑期从人民法院的判决之日起生效,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3、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4、判处管制、拘役的罪犯,以及判决生效后剩余刑期不满一年有期徒刑的罪犯,符合减刑条件的,可以酌情减刑,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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