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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属于盗窃行为,在盗窃过程中采取暴力行为的,转化为抢劫,你的朋友如并未参与之后的暴力行为,应属于盗窃共犯,而不应作为转化的抢劫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26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这是法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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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主要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一般不考察盗窃、诈骗、抢夺行为是否既遂。但是所涉财物数额明显低于“数额较大”的标准,又不具有《两抢意见》第五条所列五种情节之一的,不构成抢劫罪。“当场”是指在盗窃、诈骗、抢夺的现场以及行为人刚离开现场即被他人发现并抓捕的情形。
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罪,为窝藏赃物,抗拒逮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这是对转化抢劫的法律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把握转化抢劫的认定:一是转化的前提是盗窃已经实施。其次,转化的目的是抵制抓捕或破坏窝藏赃物的证据。第三,转型的客观条件是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威胁。上述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第一,前提条件,要求行为人实施了盗窃罪; 第二,时空条件,行为人必须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当场是指行为人实施盗窃的现场以及被人追捕的整个过程与现场; 第三,手段条件,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是指对抓捕者或者阻止其窝藏赃物、毁灭罪证的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暴力的程度应达到足以抑制他人反抗的程度; 第四,目的条件,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毁灭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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