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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休息时间是根据国务院公布的时间确定的,所以春节假期之外是正常的工作时间。符合二审审理期限的,是合法安排。如果当事人不能到场,只要合理,...
可以要求开庭审理,但是否需要开庭审理应由合议庭来决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上诉的二审民事案件,二审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而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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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初一、初二、初三绝大部分银行将暂停营业,每家银行安排1-3个网点开门营业,初四起所有网点照常对外营业。农村商业银行应该也是这样的。各大银行在春节期间的柜面和网银的跨行转账业务都会暂停,银行受理了相关业务,就是已经转账了的到账时间可能会推迟到系统恢复之后。2015年春节期间安排支付清算系统停运1次,具体时间为:2月17日16时至2月20日16时,期间暂停运行小额支付系统、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2月17日16时至2月20日18时30分,暂停运行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2月17日20时至2月20日20时,暂停运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其余的详询服务电话哦!再次祝你生活愉快~仍有疑问您请追问。_________真心祝你学习进步
1、对于被判处缓刑的犯罪人,由居住地的司法局(所)负责管理和实施社区矫正。 2、非在户籍所在地被判刑的,且在外地无固定居住地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实施社区矫正。《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五条对于适用社区矫正的罪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应当核实其居住地,在向其宣判时或者在其离开监所之前,书面告知其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的时间期限以及逾期报到的后果,并通知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判决、裁定生效起三个工作日内,送达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执行通知书、假释证明书副本等法律文书,同时抄送其居住地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收到法律文书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送达回执。第六条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告知其三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组织查找,并通报决定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12〕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3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5日(星期六)、1月6日(星期日)上班。 二、春节: 2月9日至15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6日(星期六)、2月17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 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四、劳动节: 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上班。 五、端午节: 6月10日至12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8日(星期六)、6月9日(星期日)上班。 六、中秋节: 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22日(星期日)上班。 七、国庆节: 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1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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