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
对于行政诉讼是否必经行政复议的回答见下 一般复议和诉讼是可以选择的,哪个救济渠道都可以,除了法律规定的几种必须复议前置的,如涉及土地、矿藏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于问题行政诉讼后是否可以行政复议的具体解答见下文, 行政诉讼后是不能再进行复议的,不过你对诉讼的结果不满意或感觉有错误的话可以提起上诉的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 1、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由本级行政机关受理。 2、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适用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的范围,应当适用行政复议法。 3、二者适用的程序不同。行政复议适用行政复议程序,而行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程序。行政复议程序简便、迅速、廉价,但公正性有限;行政诉讼程序复杂且需要更多的成本,但公正的可靠性大。行政复议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而行政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制度等。 4、二者的审查强度不同。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原则上法院只能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而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 5、二者的受理和审查范围不同。《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对于受理范围均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从列举事项来看,《行政复议法》的受案范围要广于《行政诉讼法》。此外,《行政复议法》还规定对国务院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审查申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监督,且各有所长,不能互相取代。因此,现代国家一般都同时创设这两种制度。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上,或将行政复议作为行政诉讼的前置阶段;或由当事人选择救济途径,或在当事人选择复议救济途径之后,仍允许其提起行政诉讼。
一是,复议选择型,也就是,不需要复议才能提起诉讼。 二是,复议前置型,即只有先复议才能提起诉讼。 三是,复议终局型,意思是,复议后不能提起诉讼。
行政复议具有以下四个特点:(1)提出行政复议的人必须是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法人和其他组织。(2)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行政机关做出行政决定后,行政机关没有做出决定的,不存在复议问题。复议的任务是解决行政争议,而不是民事或其他争议。(3)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只能依法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4)行政复议,以书面审查为主,调解为原则。作出行政复议结论后,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法律没有规定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仍可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行政复议主体:作出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单位行政复议的对象: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被申请人:我国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单位行政诉讼具有以下特点:1。行政案件由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2、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仅限于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争议。3、行政复议不是行政诉讼的前期或必要程序。4、行政案件的审理方式原则上是开庭审理。在我国,行政诉讼案件的构成应当具备以下五个要求:1。原告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不能充当原告。2、被告是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作出被原告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3、原告提起的行政诉讼必须针对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法院受案范围和被诉法院管辖的行政纠纷。4、原告必须在法定期限内起诉。5、法律、法规规定起诉前必须经过行政复议的,已经进行行政复议;自行选择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已经作出复议决定或者逾期未作出复议决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2人已浏览
208人已浏览
369人已浏览
16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