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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提出复议时间,是知道该行政处罚行为后的60日内。根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是行政救济的一种方式,但法律分别规定了如何选择救济。大多数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即既可以选择行政复议,也可以选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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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时效: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应当自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延误法定申请期限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申请期限。2、申请条件:(1)申请人是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相对人;(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依据;(4)属于依法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5)相应的行政复议申请属于受理行政复议机关管辖;(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申请方式:申请人可以书面或口头申请行政复议;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4、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以书面形式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时,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载明以下内容:(1)申请人为公民的,为公民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等。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法人或者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2)被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3)申请行政复议的理由和要求;(4)申请复议的日期。
行政复议期间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提起行政诉讼后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法律、法规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向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指明的上一级单位申请复议,递交复议申请书。提出不服的理由,或者认为处罚决定书中写明的处罚依据不足。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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