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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的财产范围,在民事诉讼法与司法解释中是有规定的。《司法解释》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责令被执行人报...
执行期间是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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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情况的,应当向其发出报告财产令。报告财产令中应当写明报告财产的范围、报告财产的期间、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法律后果等内容。 第三十二条被执行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应当书面报告下列财产情况: (一)收入、银行存款、现金、有价证券; (二)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 (三)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 (四)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 (五)其他应当报告的财产。 被执行人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至当前财产发生变动的,应当对该变动情况进行报告。 被执行人在报告财产期间履行全部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报告程序。 第三十三条被执行人报告财产后,其财产情况发生变动,影响申请执行人债权实现的,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补充报告。 第三十四条对被执行人报告的财产情况,申请执行人请求查询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申请执行人对查询的被执行人财产情况,应当保密。 第三十五条对被执行人报告的财产情况,执行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调查核实。 根据上述规定,法院不能简单说不知道财产情况就了事,应该主动去调查。
法院有专门的表格,你按照不合格的要求如实填写并签名就可以了。可不要隐瞒哦,法院现在的技术手段很先进,处罚也很严,弄虚作假不但不能达到隐藏财产的目的,可能还会被罚款、扣留甚至被判刑的哦。如果仅仅是5000元的话,建议和法院的执行法官联系好,直接把钱转到法院的帐户上,案件就了解了。也就不用填财产申报表了,拒不履行可要上黑名单的,对你们公司的影响也不好。
对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案件,申请执行人向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以外的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全的财产交执行法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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