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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监事长的责任如下: (1)检查监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向监事会报告; (2)以各种方式保持与监事们的联系,听取意见和建议; (3)做好监事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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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人承担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管履职;维护公司利益;提议召开股东会议等责任,监事负有勤勉和忠实义务。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一百四十九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监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以及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的监事组成的,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法定必设和常设机构。监事长的责任有:检查监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向监事会报告;以各种方式保持与监事们的联系,听取意见和建议;做好监事会会议准备工作,定期召集会议。
1)监事首先负有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义务,在守法和遵守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履行忠实的义务和勤勉的义务,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监事的忠实和勤勉义务是对公司承担的法定义务,而不是对单个或者部分股东所承担的义务。 2)监事作为公司财产的监督管理者,应当为公司的利益,而不是为单个或者部分股东的利益,经营管理公司的财产,监督公司财产的运营,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实现公司的经济利益。 3)监事享有法律和公司章程授予的参与管理、监督公司事务的职权,同时负有对公司忠实和勤勉义务。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应当按照法律和公司的章程行使职权,履行义务,维护公司的利益。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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