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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赔偿,是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都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劳动...
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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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与员工续签或提供的劳动待遇低于原合同,员工可以拒绝,应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若员工在08年前在公司工作,则从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员工一个月工资。若员工是08年以后到公司工作的,则按员工的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员工一个月工资。 2,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没有与员工续签同,但员工仍在公司工作,公司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若过了一年的诉讼时效,则无法要求公司赔偿。3,劳动合同到期,若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劳动合同》正好到期,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甲乙双方都没有违约,互不赔偿。如果《劳动合同》没有到期,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违约,得按照当初签订《劳动合同》时,合同文本里约定的违约责任,由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当初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的,则按照劳动者每工作一年,用人单位给予相对于劳动者一个月工资金额的补偿金,超过六个月不足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按照半年计算。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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