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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子女有表达能力的,应根据子女意愿以保障子女权益的原则和双方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
离婚时,一个四岁的女孩可以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判断,可以与母亲一起生活,也可以由父亲抚养。父母都要求和他们一起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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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置娃儿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如无特殊情况,两岁以下的娃儿,通常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娃儿不宜与其共有生活的;2)有抚养要求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娃儿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由,娃儿确不能随母方生活的。此外,如爸妈两方协议两岁以下娃儿随父方生活,并对娃儿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法院通常会予准许。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孩子2岁离婚应该判给母亲,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哺乳期后的子女,由双方协议,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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