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刑讯逼供行为往往给被害人的身体造成某种损害,严重的还可能致人伤残甚至死亡。这就与故意伤害的危害后果有相似之处,依本条规定,刑讯逼供,致人伤残...
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刑讯逼供罪的主体必须是司法工作人员;主观方面出于故意;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从重处罚。具体意思是这样的。一般情况下,犯刑讯逼供罪的,根据具体情况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刑讯逼供行为导致被害人伤残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并从重处罚。按照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具体来说,本罪是指刑讯逼供造成重伤的判刑比一般故意伤害罪更重。即使刑讯逼供的手段造成重伤的程度与其他一般行为相同,也会从重处罚。刑讯逼供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应当按照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根据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本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界限刑讯逼供行为往往给被害人的身体造成某种损害,严重的还可能致人伤残甚至死亡。这就与故意伤害的危害后果有相似之处,依本条规定,刑讯逼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本法第234条关于故意伤害罪、第232条关于故意杀人罪的规定,从重处罚。区别本罪与伤害罪的界限时应注意: (1)犯罪目的不同。本罪的行为人是以逼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口供为目的,故意伤害罪的行为人是以损害他人身体健康为目的,这是两者最本质的区别。 (2)犯罪条件不同。本罪是行为人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实施的,而伤害罪一般不是在特定条件下实施的。 (3)侵害的对象不同。本罪侵害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故意伤害罪侵害的对象可以是任何公民,不仅限于犯罪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4)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是特定的司法工作人员,即依法负有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审讯职责或协助进行审讯的司法工作人员;而伤害罪的主体没有任何限制。 2、本罪与虐待被监管人罪的界限两者在主体、主观方面故意、客观方面以及侵害的对象上都相近或相同,因此极易混淆,实践中必须严加区别。 (1)两者本质区别在于行为人的犯罪目的不同。本罪是以逼取口供为目的,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罪是以压服被监管人或泄愤报复等为目的。 (2)两者侵犯的客体都是复杂客体,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机机关的正常活动。但主要客体不同,本罪的主要客体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权利,虐待被监管人罪的主要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3)两者的主体虽然是司法工作人员,但又有所不同。本罪的主体主要是有审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职权的司法工作人员,即侦查人员、检察人员;而虐待被监管人罪的主体主要是有监管职权的劳动改造机关的工作人员。 (4)构成虐待被监管人罪的必须具备“情节严重”,本罪则无此要求。 3、本罪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刑讯逼供罪与非法拘禁罪的区别有: (1)犯罪的对象不同。前者的对象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者的对象不受特别限制。 (2)客观行为表现不同。前者表现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他人口供的行为,后者则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3)犯罪目的不同。前者以逼取口供为目的,后者则不要求以逼取口供为目的。 (4)犯罪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后者主体则为一般主体。司法实践中应当注意,司法工作人员为刑讯逼供而非法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应以刑讯逼供罪一罪对行为人定罪从重处罚,而不能对之实行数罪并罚。对于非司法工作人员将他人人身自由剥夺并采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应视具体情况而认定行为人的犯罪性质。如果行为人在非法拘禁中未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以非法拘禁罪对其定罪处罚;如果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应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对行为人定罪处罚。而具体实施刑讯逼供行为的,往往也是在刑事诉讼当中。如果是在其他类型的诉讼中有采取非法手段获取证词或者被告人供述的话,此时是不能按照此罪定罪,更加不能以此罪的量刑标准追究刑事责任。
刑讯逼供的构成要素:1。刑讯逼供侵犯了复杂的对象,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刑讯逼供活动。2、刑讯逼供侵犯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3、刑讯逼供客观上表现为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使用肉刑或变相肉刑逼供。4、刑讯逼供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人员。5、刑讯逼供主观上只能是故意的,有逼供的目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2人已浏览
304人已浏览
168人已浏览
16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