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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
可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补办。户主应携带身份证到当地派出所填写书面申请报告,并当场签字确认。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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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也就是说申请补办结婚证的当事人应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向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能够查找到档案的可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查档证明进行补领,查不到档案的可在原单位或街道开具证明后补领。 需要说明的是,属集体户口须提供首页和本人户籍卡,如复印件须加盖派出所或单位红章。如不能提供户口本原件,须出具加盖派出所印章的户籍证明。此外,当事人双方必须到场。 可以联系我们。
可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补办。由户主带本人身份证,到当地派出所填写书面申请报告,并当场签字确认即可。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有关规定: 二、关于户口簿问题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如果户口本丢了,可以找户籍证明代替。结婚登记需要携带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没有户口簿,可以找村委会开户口证明。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有:1。我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我没有配偶,也没有与对方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签字声明。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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