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户口迁到公司集体户现在又投靠我

2022-03-09
1、在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户籍准入政策(如当事人未就业等)、并且迁入地的集体及户主同意接收的,户口可以在不改变“非农业(城市)”性质的前提下,迁回原籍挂靠; 目前很多地区已经实行了户籍制度改革,不再区分户口的“农业”与“非农业”性质,而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不再受理户口“非转农”、“农转非”等); 3、当事人具体可以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