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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行政复议申请的条件是案件复杂,行政复议机关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经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但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的延长期限不得超...
(单位)不服__________________(被申请人)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的____(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依据提出复议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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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二款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行政诉讼法》第四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 《行政复议法》第9条的规定,申请延长期限必须具有以下两个条件 1、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原因必须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具有其他正当理由。所谓“不可抗力”是指申请人无法预见、不能抗拒、不可避免的客观情况。例如地震、水灾、火灾、战争等天灾人祸。“其他正当理由”是指除不可抗力外的足以使申请人不能行使复议申请权的各种客观情况。例如,申请人因严惩疾病不能在法定申请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人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政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在法定申请期限内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并、分立或者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申请期限内不能确定等情况。需要说明的是,申请期限的延长,只能是把因法定事由而耽误的期限补足,而不是期限的重新计算。比如,法定申请复议的期限是60日,而在期限开始的第40日发生洪灾,申请人在该障碍消除之日起可以申请延长补足到60日,如果申请得到行政复议机关的批准,申请人就还有20日的复议申请期限。 2、延长期限的申请必须经过行政复议机关的审查批准。行政复议机关经审查,对具有正当理由的,应准许延长期限,对没有正当理由的申请,行政机关应决定不予延长并告知申请人。行政复议法规定复议申请期限延长这一补救措施,目的在于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政复议权利,因此,复议机关在审查和认定申请是否具有正当理由时应当按此精神掌握和执行。
行政复议机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依法制定和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为依据。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方式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申请行政复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一般条件1、申请人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申请人资格,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复议范围和受理复议机关管辖。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时间条件1、一般条件下的实效,一般为60日,2、特别规定的时效。 三、形式条件指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应提交书面复议申请书。 基本上关于申请行政复议的理由,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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