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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暂住证,户口本,身份证,务工证明就近入学,证件齐全可以上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
转学籍就读需要的手续,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因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户籍及家庭住址变动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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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海口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持以下材料到所属范围的学校申请登记:第一、父母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有关证件)或区房管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证明和符合有关法规的双方房屋租赁合同;第二、儿童出生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租房者与适龄儿童关系的证明;第三、《暂住证》或暂住登记证明;第四、劳动合同和本人工作单位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第五、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第六、外地户口海口上小学本人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证明);第七、《接种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外来人员可以在那里的暂住证和身份证,户口本,以及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的证明,直接联系当地学校,由各地规定。
根据《西安市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规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严格按照《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规定要求,实施“四证审核”政策制度。“四证”即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在西安务工就业证明;在居住地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薄;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为主、就近入学,以公办学校为主、免试入学”原则,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派位。主城区新城、碑林、莲湖、灞桥、未央、雁塔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入学在户籍所在地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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