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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集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应有的新设计,如手机、手表、电视、电脑、茶壶、汽车,...
要求保护的外观设计不是产品本身常规的形态,如手帕本身原为四方形的平面产品,但若将手帕扎成花或鼠、兔等小动物的形状来申请专利是不可以的。以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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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报。申报条件:1.由本省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生产,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2.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3.实物质量在省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水平或者达到国内、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4.产品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在近3年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全部合格,出口商品检验全部合格,未发生国外索赔事件;5.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企业具有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和计量保证能力;7.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市场评价好,用户满意程度高;8.产品的年销售额、利税居省内同类产品前列。
产品外观设计有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 商标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区别: 1、商标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构成要素不同。外观设计专利以美感为核心,具有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商标主要是标识作用,需要的是显著性,但不一定有美感,如“狗不理”、“老干爹”、“老干妈”、“酒鬼”等商标很难说有美感。 2、商标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功能不同。商标主要通过其显著性区别相同或类似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来源,它附着于商品或者其包装上,并不改变商品本身,如同在商品之外添加了一个识别符号。外观设计突出其实用特性,要求商品的美感和新颖,它改变并决定商品的外观,常常成为商品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此外,《专利法》赋予商标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不同。《专利法》赋予外观设计专利10年的保护期,期限届满时权利人不申请续展,保护期届满专利权失效。《专利法》赋予商标权的10年保护期界满后,权利人享有无限制的每次10年的续展机会。如果权利人没有终止商标权的意思,理论上商标权是无限期的。
一、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 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三、简要说明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简要说明中的产品名称应当与请求书中的产品名称一致。 2、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简要说明中应当写明有助于确定产品类别的用途。对于具有多种用途的产品,简要说明应当写明所述产品的多种用途。 3、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设计要点是指与现有设计相区别的产品的形状、图案及其结合,或者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或者部位。对设计要点的描述应当简明扼要。 4、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指定的图片或者照片用于出版专利公报。 此外,下列情形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 1、请求保护色彩或者省略视图的情况。 如果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请求保护色彩,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声明。 如果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省略了视图,申请人通常应当写明省略视图的具体原因,例如因对称或者相同而省略;如果难以写明的,也可仅写明省略某视图,例如大型设备缺少仰视图,可以写为“省略仰视图”。 2、对同一产品的多项相似外观设计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应当在简要说明中指定其中一项作为基本设计。 3、对于花布、壁纸等平面产品,必要时应当描述平面产品中的单元图案两方连续或者四方连续等无限定边界的情况。 4、对于细长物品,必要时应当写明细长物品的长度采用省略画法。 5、如果产品的外观设计由透明材料或者具有特殊视觉效果的新材料制成,必要时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在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模板中如果外观设计产品属于成套产品,必要时应当写明各套件所对应的产品名称。 简要说明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也不能用来说明产品的性能和内部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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