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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如果是迁移户口一般是不需要出生医学证明的。但如果是新生儿申报户口的话,则需提供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书、婴儿父母身份证或户口簿、婴儿父...
户口表明与户主的关系,公民的住址,公民的年龄。已经有户口的,不再需要出生证明。根据民通意见规定,公民的出生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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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生医学证明是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证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新生儿家长在办医学证明时,对医学证明上的新生儿姓名等重要信息没有异议,并签字确认后方可打印证。 2.如需改名,监护人可先为孩子办理出生登记,然后提出书面申请,经有关部门审批后,监护人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等办理更名手续。 四、没有出生证明怎么上户 按照公安部门户籍管理规定。小孩上户口必须提供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小孩出生证明。如果没有小孩出生证明的只能到司法部门指定的医院做亲子鉴定,凭亲子鉴定证明代替小孩出生证入户,并向派出所说明没有出生证明的原因。
是的:领取《出生医学证明》是申报新生儿户口的必要条件之一,具体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 2,在新生儿出生后的一个月内,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3,在当事人的子女,出生一个月以后再申报户口的,需要同时出具亲子鉴定证明,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户口申报地的派出所,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需要补发时,应由其父母或监护人向原助产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办理。补发程序如下: 1、申请人向原助产单位提交下列材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更改申请表,并附父母双方的户籍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公安机关或村(居)委会出具的遗失证明。 如新生儿未入户则需提供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公安机关的未入户证明。 2、原助产单位审核申请人提交的上述材料,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并核对原分娩记录、出生医学记录及出生医学证明存根,无误后逐级报请妇产科主任、医务科(股)长、单位法人签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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