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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因交通事故死亡,需要按照一般规定进行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按...
湖南车子撞死60岁的老人:1、死亡人为60周岁以上不满75周岁的: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414元(或农村居民人均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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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伤害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用,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 医疗费一般包括医疗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2)打架致残的,除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 还应赔偿残疾人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人致残前实际抚养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生活费。 (3)吵架致人死亡的,除承担医疗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死者生前实际抚养且无其他生活来源者的必要生活费。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主要包括以下赔偿项目: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 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是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没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4、家属交通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5、家属住宿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6、家属误工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误工损失;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7、精神损害抚慰金。受诉法院所载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 8、抢救费。按实际发生的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按照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但60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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