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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成立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2023-02-13
对于管辖权异议的成立,不仅仅是当事人提出就可以成立的。当事人只要认为受理诉讼的法院或将其诉讼案件移送受理的法院没有管辖权的时候,就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宣告无管辖权后,须将诉讼程序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由被宣告无管辖权的法院命令采用的强制措施或财产担保措施,即使在宣告无管辖权后,仍保持其效力,但有管辖权的法院应在最短期间内作出该措施有效或撤销的决定。

相关法规

《民事诉讼法》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 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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