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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侵害您社会保险权益的,您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
由单位负责。单位没有为员工办理社保,属于违法。当事人可以要求尽快补充办理,否则可以去社保部门举报。如果没有办理社保,当事人还可以离职并要求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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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员工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企业会承担责任。 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履行的话要承担法律责任。 企业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否则就是违法,以后万一发生争议,企业就处于不利地位。 对企业来说,碰到不愿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或者干脆不要,或者晓之以理,说服员工依法参保。让员工写“自愿不缴社会保险”之类书面申请的做法,在法律上并不可行。 社保机构有权对不办理社保登记的用人单位及负责人直接罚款。
一,没有买社保,没有签劳动合同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基金来源】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84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八条【违法解除和拖延订立合同的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1,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的,每月支付双倍工资。2,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视为双方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根据你讲的情况,没有签劳动合同,就可能面临着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且还要1,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的,每月支付双倍工资。2,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视为双方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至于没有卖社保,就可能面临着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就你公司给员工每个月300元社保补助的问题。因为法律没有现行的规定,根据我们办案的经验,它可以做为你们公司没有买社保减轻处罚的一个情节来考虑。 三,他买的意外保险来证明在我司上班的问题。 新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 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 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可见是可以作为一种书证向劳动部门提交,至于劳动部门采不采信另当别论
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以现金形式发放所谓社保补贴,违法法律规定,不能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定缴费义务。即使双方之间有约定或者劳动者自愿放弃参加社会保险,因不符合法律规定,是违法行为,是无效的,用人单位还是应当履行交费义务。 社保是强制险,用人单位必须要为员工购买,用人单位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给员工交社保,即使员工不要公司买社保或书面同意公司不买社保,公司不买也是违法的。若公司没有买社保或没有按实际工资交社保,员工可以向社保局要求公司补交过去2年的社保,但员工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补交社保,仲裁委会以此事不是仲裁委的受理范围,不会处理。 补交社保,公司应交公司应承担的部分,个人应交个人应承担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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