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义务教育法》第5、11、15条规定“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
适龄儿童、少年到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经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按照居住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申请借阅。适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学费是指由接受教育的学生所缴纳的部分培养成本费用。《义务教育法》第2条明确规定,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但主要是就国家举办的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而言的,对于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学校,即民办学校经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的核准,是允许收取学费的。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义务教育法》
九年义务教育不发毕业证违不违法根据情况而定。九年义务教育以下情况不予发放毕业证:1、受到学校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未撤销的;2、毕业考试成绩不合格的;3、体育成绩不及格的;4、毕业学年累计缺课时间超过应到学习时间的四分之一。
《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免收学费,根据实际情况减免杂费。国家设立助学金,帮助贫困残疾学生就学。普通小学、初级中等学校必须招收能适应其学习生活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学习;残疾人家庭应当帮助残疾人接受教育。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87人已浏览
416人已浏览
703人已浏览
19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