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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于债权收益权的转让并不需要进行转让公示,存在转让方将债权收益权对应的原债权再次转让给其他第三方或在原债权上设定担保等权利负担的风险; ...
债权收益权转让一旦在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合意即有效成立,债权即移转于受让人。债务人不是债权收益权转让合同的当事人,债务人对合同债权的转让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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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这一条明确了我国在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生效的问题上采用的是通知原则,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对债务人发生效力。
1、债权由原债权人转让给第三人后,原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分离,第三人转为债权人。2、债权转让时,附有抵押权、留置权、利息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3、原债权人应向新债权人提交所有关于债权的证明,包括债务人出具的借据、票据、合同文件、电话信件等。4、原债权人对债权缺陷负有担保责任。
1、债权转让采用通知主义,不以债务人同意为条件;而债务转让采用同意主义,不经债权人同意,转让合同无效。 2、债权转让合同的当事人是债权人与受让人(第三人),债务人不是当事人;债务转让合同的当事人是债务人与新债务人(第三人),债权人不是当事人。 3、债权转让的债务人可以援用抗辩权和抵销权;而债务转让的新债务人只能援用抗辩权,不能援用抵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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