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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无论是企业,还是机关事业单位所执行的生育保险政策是相同的,其中包括: (1)享受生育津贴的条件; (2)缴费比例; (3)生育女职工享...
办理流程: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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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生育保险最新政策是09年实施的: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河北省省直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对符合规定的女职工生育医疗费、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男职工配偶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如何缴纳和支付渠道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 该《实施细则》规定,凡是参加了河北省省直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和职工(参加省直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也可按本细则参加生育保险)以及男职工配偶,均适用本细则。参加生育保险是由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灵活就业人员的生育保险费由业主缴纳)。用人单位缴费时,以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灵活就业人员按省直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其中职工工资低于省直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省直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入缴费基数;高于省直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省直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入缴费基数缴纳生育保险费。机关和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事业单位、原全民所有制医院及灵活就业人员按缴费基数的0.25%缴纳;其他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0.8%缴纳。生育保险费每年与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时统一征收。 据了解,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视为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年限。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终止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时间与终止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时间相同。 女职工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检验费、接生费、手术费、床位费、药品费等生育医疗费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因治疗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男职工配偶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实行定额补助,金额为女职工标准的50%。 该《实施细则》自2009年1月1日开始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关于丧偶再婚生育政策的规定, A、再婚夫妻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1、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2、一方丧偶生育过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3、双方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均依法随原配偶生活的。 B、夫妻双方都是农业人口,只有一个女孩的,可再生育第二个子女。 C、符合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女方年龄必须满28周岁。
1、生育生活津贴: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2、产前检查费:由职工个人全额垫付,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3、门(急)诊、异地及在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参保职工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等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或在异地及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并将相关凭证妥善保存。手术或治疗结束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4、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的住院医疗费用:参保职工在其规定的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分娩、终止妊娠以及治疗并发症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由职工个人与医院直接结算,应由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与协议服务机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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