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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破产的清偿顺序是: 1、首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然后支付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和法定的补偿金; 3、再偿还欠缴的社保费用和税费;...
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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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
以公司破产为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清偿顺序是指法律规定的分配不同性质破产债权的顺序。《破产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破产清偿顺序为:(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三)破产债权。破产财产按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前,后一顺序债权不予分配。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比例分配。破产财产应当按照一定的顺序和比例公平分配给债权人。破产财产的分配是破产清算的最后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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