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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一方婚前的个人的财产,无论结婚与否都是属于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
如果这个房子的产权只属于产权证上登记的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在这个房屋的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候,可以不需要另一方的配合,独立完成房屋的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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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购买的财产,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或有哪一方保管,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符合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之规定,即使房产证只写一方的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以房产证登记为准,夫妻之间房产的规定如下:A、婚前买房:1、房产证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2、只登记在一方名下:a、又未约定(婚前协议等,下同)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视为个人财产。b、有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B、婚后买房:1、通常为夫妻共同财产。2、父母出资购买:a、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予行为,视为夫妻共同财产。b、登记在一方名下,是对一方的赠与行为,视为个人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6、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7、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8、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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