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买卖房屋延期交付不存在一般多久的说法,排除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期,只要超过约定的交房日期,就开始计算违约金,超过三个月,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房屋宽延期一般是三个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买卖房屋延期交付不存在一般多久的说法,排除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期,只要超过约定的交房日期,就开始计算违约金,超过三个月,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四百七十五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如果商品房逾期交房,一般以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标准来计算违约责任,主要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违约金;另一部分就是已付房款的利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一般约定的违约金的标准是按已经支付房产的一定比例来按天数计算的,这一比例一般是每日万分之几的标准。
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违约金应按下列方式处理: 1、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以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大小及损失性质,对违约金的具体数额进行合理计算; 2、合理推算的具体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6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155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