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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作岗位的,则公司需要与您协商一致才可以调整您的工作岗位,您也可以拒绝,并要求公司继续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给您提供劳动条...
“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认定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但却不是唯一标准。即便签订的是“雇佣合同”、“劳务合同”、”劳务协议“,只要协议的内容包括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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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不少劳动者存在理解误区,认为其工作岗位一概不能调整。事实上,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对调岗进行了相应的约定,或是在劳动合同中未约定工作岗位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可对劳动者进行岗位调整,但调岗行为本身需具有合理性,且不得随意降低劳动者的工资标准。在劳动合同中只约定岗位而未约定如何调岗的情形下,用人单位亦可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所列情形下对劳动者进行岗位调整。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这一规定明确了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 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是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并纳入合同条款的内容。上述规定所涉及的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即为约定条款。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除对必备条款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外,如果认为有必要,还可将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的一项或数项写进合同条款。这些内容是合同当事人双方自愿协商确定的,不是法定的。不同行业、不同用人单位、不同工作岗位的情况不同,决定了劳动合同的该项条款也有一定的区别。对那些特殊岗位的特殊情况,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的基础上,作为约定条款加以规定。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协商约定条款时,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对约定事项的规定,否则,所约定的条款即为无效条款,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可以确定劳动合同中相关问题的补偿标准如下: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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