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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行政程序可以要求索赔。城管强制拆除行政相对人的房地产存在违法程序,造成利益损失的,可以根据《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提出国家赔偿。行政机关...
行政程序违法能要求索赔。城管强制拆除行政相对人的不动产存在程序违法,造成利益损失,依据《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可以提起国家赔偿。 行政机关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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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拆迁就是强制拆迁。从行政概念来看,城管属于综合执法部门。如果有县级以上政府土地部门的批准指示,拆迁行为是有法可依的。相反,如果城管强制拆迁只是城管局的单独行为,没有批准就是违法拆迁。在这种情况下,城管无权拆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城管只能管“城市”范围内的事,农村的事不在管辖范围内。所以如果您的房屋属于农村宅基地上的住宅,即使涉及违建情形,城管执法部门也是无权参与处罚、强拆的,更不要说合法建筑的强制拆除了。 法律依据: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二条规定: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建成区内的城市管理执法活动以及执法监督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管理执法,是指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在城市管理领域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责的行为。 城管只能管行政处罚,并同时实施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在诸如棚户区改造项目这样的征收拆迁中,如果出现“久拖不决”难以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形,征收方只能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依法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进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无权直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因此,在这一领域内,是不应当出现城管的身影的,城管参与征收拆迁,明显于法无据。 而城管对于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有权进行拆除。
强拆要有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才可以强拆。城管强拆违建应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六十六,六十八条。还有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首先,先明确建房的目的。现在建房有2种人:一种是建房自己住的。一种是建来等拆迁的。第2种俗称种房,是严厉打击的对象。所以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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