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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且居住在户口所在地。提出起诉的一方持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及财产证明(备2分复印件)去当地基层法院立案即可。2、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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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就可以。办理协议离婚资料:1、户口薄;2、居民身份证;3、结婚证;4、离婚协议,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5、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徐灵(女)与张贺均为香港地区居民,两人于1987年在香港注册结婚,之后生下女儿张茜茜。此后张贺常驻内地打理生意,徐灵在家当全职太太,照顾女儿的起居。为了往来居住便利,1998年,徐灵来上海实地考察之后,出首付款购买了一套房屋,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了银行贷款并按期还款,并将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 2014年,徐、张夫妇在共同走过27个年头后,夫妻关系走到尽头,徐灵在香港提出离婚诉讼,香港地区法院出具暂准离婚令,但尚未完成财产分割。2015年,为了确认上海所购房屋的归属,张贺将徐灵在上海告上法庭。 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法律(以下简称内地法律)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法律(以下简称香港法律)关于婚姻财产的规定不同,这对香港籍夫妻就该房产纠纷当依据香港法律还是内地法律处置,看法不一。
导读:根据我国涉外婚姻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国外怎样办理离婚?本文通过两种情况,分别是双方能达成调解的解决方式和双方未达成调解的解决方式为您解读夫妻一方在国外怎样办理离婚,本文知识内容有110ask.com网婚姻法栏目组总结提供。 双方均为中国国籍,在国内登记结婚,但一方在国外不能、不愿回国,离婚案件如何处理? 根据中国相关规定,若一方不能回国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即使当事人就离婚已能达成调解,也不能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只能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婚姻关系。其解决方式: (一)双方能达成调解的解决方式 1.国外一方,委托国内的亲属、朋友或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 2.与此同时,可由国内一方向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最好在诉状上写明已基本就离婚问题协商一致的事实,以求得法院及早开庭; 3.法院择日开庭后,原告及其代理人与被告代理人就离婚问题达成调解书。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应制发调解书。当事人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依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送达当事人。一段时间后可领取生效法律文书; (二)双方未达成调解的解决方式 1.国内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国外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要注意的是,与现居住在国内的夫妻双方的离婚案件不同的是,此类案件中国外一方当事人如不能回国或者不愿回国,也是可以的,只须办理相关手续之后、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即可。 以上是本文通过双方能达成调解的解决方式和双方未达成调解的解决方式两种情况,为您解读夫妻一方在国外怎样办理离婚,更多涉外离婚相关知识请留意110ask.com网婚姻法律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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