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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明确三点:1、就是关于诉讼时效的问题,我个人认为,久条不同于借条,久条反映的是一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在其上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情...
一,这是借钱,完全不是欠钱,应当打借条而不是欠条,打欠条是不妥当的。二,既然打了欠条,就不能再更改,原始证据的证据强,更改后可能出麻烦。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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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们先和你父亲的那个朋友协商下(协商的过程可以录音,以保险起见),看他对欠款的态度如何,如果他承诺还钱的话,就具体商定一个还钱的期限;如果他只承认有欠钱,表示目前尚无能力还,或者同意以他的房子抵偿,那就通过诉讼程序,先起诉他,明确欠款的事实,在起诉同时要求法院查封他的房子,待判决之后再由法院启动拍卖程序,将他的房子拍卖,以拍卖所得款项偿还欠你们的借款及相应的利息,即可。
首先,您父亲将村民交集的款项交给其六个老板,是否存续相关记录凭证或者单据,证明您父亲确实把钱交给了六个老板;其次,因为钱是经您父亲手里的,如果其他六个老板把钱还给您父亲或者其他村民,那您父亲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最终无法还款,那么您父亲是要承担还款责任的;再次,其他同事不联手出面的原因是什么,建议核实,除此之外,您父亲如果是没有用于家庭生活,那么这个债务不需要家庭共同承担。建议财产不要不要登记在您父亲名下,这样可以避免因纠纷对方申请财产保全。最后,如果仅是您父亲的债务,不会牵扯您的房子,因为这个是您自己的财产,跟您父亲的债务无关。总之,希望您父亲联合其他同事一起跟六个老板协商,要求老板积极还款,或者写还款协议,这样,老板不还钱,就可以起诉老板,对解决您父亲的事情也算是一种帮助。
你的说法很牵强。既然差不多同一时间取钱和存钱,取钱和存钱都需要凭条。存钱除非转账。那么是可以查到的。另外,一个人可以查询自己名下所有银行的存款情况。现在的情况是你父亲取过别人的钱,这是确定的。也许是帮别人代取,也许是借来的。无论何种情况,应当还有凭据。如果原告主张是借款,应当提供借据,没有借据应当有其他证据证明是借钱才可以成立。你父亲的抗辩,如果把钱还回了,提供证据。目前就是你所说的给人家存了,提供不了,就得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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