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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合同纠纷起诉状原告 XXX,男,汉族,____年____月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被告 XXX,男,汉族,__...
在诉状中表明态度及描述清楚事实及理由。第一部分:标题。单列一行在正中写“民事起诉状”或“民事诉状”。第二部分:诉讼参与人身份等基本情况。如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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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转租,但转租的前提是需要出租人的同意。根据法律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案例】2016年,郑将某山上的工厂和仓库租给李,双方签订了工厂租赁合同。合同中约定了厂房的租赁时间、面积、租金等。有一个重要的协议,即未经郑同意,李不得转让、转租或抵押厂房,否则视为违约,郑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厂房。2019年4月,李转租了一部分工厂。同一年八月,郑某向李某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要求李某将厂房腾退并恢复原状后交还。双方协商不成后,郑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确认原告郑某与被告李某于2016年1月6日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已于2019年8月8日终止,并具有法律效力。二、被告李自判决生效之日起20日内履行腾退厂房义务。之后李某向中院上诉,中院经审理判决:被告李某自判决生效之日起20日内履行腾退厂房义务。
不管是什么民事纠纷,在打官司之前都需要写一份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具体内容是:民事诉状一般分为五大基本部分: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5项是必须有的。单位诉讼主体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联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要用序号分开,每条按照“请求依法判令xxxxx;”的格式来写。另外,现在有的法院要求诉状还要列明案由。但案由不是必须有的部分。4、事实与理由。即先说明事实(比如受到侵害),再说明要求赔偿的理由(实体法的规定)和提起诉讼(程序法的规定)的理由。实践中为了简便,有些简单的案件也可以不详细列明理由,只写“依法应承担责任”、“依法起诉至贵院”即可。5、文尾。文尾要写清递交诉状的法院、具状人(原告)起诉时间。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诉状中,必须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状人亲笔签字(盖章、按手印)的原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原告xx,男,汉族,__年__月__日出生,住址:_____被告xx,男,汉族,__年__月__日出生,住址:______. 诉讼请求: 1、要求判令解除原、被告之间签订的《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 2、要求判令两被告返还租用房屋。 3、要求判令两被告支付房屋租金人民币156,000元。 4、要求判令两被告支付迟延支付租金的违约金人民币55,836元(按每天所欠租金的3‰暂计至起诉之日,实际要求计算至被告履行之日)。 5、要求判令两被告支付房屋使用费人民币12,000元(暂计至2008年4月20日,实际要求计算至被告返还房屋之日)。 6、要求判令两被告支付使用承租房屋产生的水、电和燃气等费用(暂计)人民币60,676.68元(实际要求计算至被告返还所占用房屋之日)。 7、要求判令两被告支付物业管理费人民币2,290.86元(2008年01月至03月的费用,实际要求计算至被告返还占用房屋之日)。 8、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07年4月20日,被告因(饭店)店铺经营需要而与原告签订《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原告将其位于松江区xxx镇xxx北路xxx号、xxy号和xxz号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被告毛xxx、叶xxx.该房屋的租期为2007年4月20日至2012年5月31日止,其中,2007年4月20日至2007年5月31日为免租期。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36,000元(叁万陆仟圆整),且该租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不变。另外,月租金的支付方式为:租金按每三个月为一期支付,被告于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租金,以后支付时间为每年的8、11、2、5月份的20日前。被告逾期支付租金的,逾期一日,则每日按应付未付部分的3‰支付违约金。此外,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设备和物业管理等费用由被告承担。 合同签订后,被告在租赁期内未按期支付租金和水、电、燃气、物业管理等费用,已构成根本性违约,严重损害原告合法权益。经原告多次催讨后,被告仍未支付上述费用。因此,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第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原告于2008年4月09日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 综上,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诉至贵院,请依法支持原告诉请。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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