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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上交验车辆、车辆所有人身份证原件、购车发票、凭证原件、随车产品合格证原件到车管所办理即可。 根据《关于加强陕西省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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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临时牌照到期后,如果正式牌照尚未到达,则需重新办理临时牌照。临时牌照的有效期一般为15天。到期需要安装正式车牌。如果没有正式车牌,只能再申请一张临时牌照。否则不能上路。
带上交验车辆、车辆所有人身份证原件、购车发票、凭证原件、随车产品合格证原件到车管所办理即可。 根据《关于加强陕西省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规定,对2019年4月15日新标准实施前已经在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实行过渡期政策。2019年4月15日前已经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继续使用原号牌;未登记上牌但符合新标准的按新标准登记上牌;未登记上牌且不符合新标准的实行过渡期政策,经登记后颁发临时号牌。过渡期为三年,自2019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过渡期内,获得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允许上道路行驶;过渡期满,临时号牌作废,不得再上路行驶。集中登记期结束后,过渡期内,无牌超标电动自行车禁止上道路行驶,违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参照机动车的有关管理规定,先予扣留车辆,并依法处罚,逾期不接受处理的,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车辆依法予以处理。
继续申请临时牌照。 我国《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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