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
被限制减刑的罪犯不可以假释。 新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对因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新司法解释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相应严格了重大刑事罪犯的减刑、假释条件,推动改变“死刑过重、生刑过轻”的刑罚轻重不平衡现象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罪犯,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被减为无期徒刑的,或者因有重大立功表现被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比照未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罪犯在减刑的起始时间和减刑幅度上从严掌握。从而既严格限制此类罪犯的减刑条件,使其最低实际执行刑期不少于二十五年;同时又给其留有减刑的空间和希望,激励其遵守监管秩序,认真接受改造。假释在我国《刑法》中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正确地适用假释,把那些经过一定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必要继续关押改造的罪犯放到社会上进行改造,可以有效地鼓励犯罪分子服从教育和改造,使之早日复归社会、有利于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被限制减刑的人不能假释。被限制减刑的人员为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然而依据刑法规定,上述人员不得假释。
假释是被判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一定刑期后,遵守监督规则,接受教育和改造,确实有悔改表现,不会危害社会,有条件提前释放的制度。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对因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新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对于累犯和故意杀人、强奸、强盗、绑架、放火、爆炸、投入危险物质或组织暴力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被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后也不得假释。因此,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犯是不能假释的,即使在被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后也是不能减刑的。这实际上是为了适应这样的人身危险性大的罪犯。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3人已浏览
507人已浏览
103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