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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盗窃他人电话号码打电话,造成他人数额原较大的话费损失的,可构成盗窃罪。2、盗窃他人电话号码使用,属于以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如果盗...
1,此行为涉嫌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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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的、你可以要求学校保卫部门履行保护你人身安全的义务,学校保卫部门是有这个责任的、否则就不需要他们的存在了、心态要调整好的、做好以后的事情就行了、电话号码换了、别告诉太多的人、换宿舍、向校长以及老师反映、加强学校管理、可以让那个人根本都进不了学校的!实在太恶劣的话、那也只有报警了、我觉得这两方面都要做好、这是对你的安全着想!
法院一般不专门设立对外咨询的电话,审判机关,没有提供咨询的法定义务。 一中院审判庭及职能部门办公电话作者:李佳发布时间:37:27打印字号:大中小立案庭案件查询电话:12368纪检监察室电话:(24小时投诉举报录音电话)纪检举报邮箱:民一庭电话:民二庭电话:民三庭电话:民四庭电话:民五庭电话:民六庭电话:行政庭电话:执行一庭电话:执行二庭电话:执行三庭电话: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电话:团河法庭电话:清河法庭电话:审监庭电话:国家赔偿办公室电话:院办公室电话:档案查阅预约电话:
我周一到周五经常去浦东法院办案(丁香路611号,近地铁9号线,2号线,4号线。),您可以提前24小时以上联系我,联系方式可以点击我主页查看我的号码。预约确定时间后,我们在浦东法院门口见面,然后去对面的市民中心详谈。您好,如果是在法院门口短时间的法律咨询是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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