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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一直影响正常生活的,不一定构成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如果对方的骚扰行为并没有太严重的话,可以报警要求公安机关对其进行责罚,多次无故骚扰或者严重影响生活的,可能构成犯罪。 同时,若前夫通过散播女方个人隐私,或者编造谎言污蔑女方的,造成恶劣后果的,则可能涉嫌构成侮辱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 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 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
1、可以报警,由公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42条“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他人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5日一下拘留或五百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5到10日拘留,并可处五百以下罚款”予以处罚。 2、如果情节严重的可根据刑法246条追究侮辱诽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管制 3、构成名誉侵害的还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这个主要看他发送图片的范围及对象,该图片的来源,以及他所描述的事情的真实性而定,因涉个人隐私,建议可一对一咨询,
如果情节比较轻微,只是不断的发微信或者打电话,建议双方坐下来好好聊一聊。说清楚自己的立场,如果他想再婚和好,你不想,直接告诉他。不要拖着不处理这种事情,这样只会给自己添麻烦。如果这种骚扰严重影响了一方的正常生活,可以直接选择报警。根据《治安处罚法》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以其他方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二)公开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证人及其近亲属报复;(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情节严重的,还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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