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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婚姻关系的成立是以“登记”为法定要件的。未办理结婚登记在一起共同生活,系一种,不受的保护,不享有基于配偶身份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也不...
你这事情是没做好,承能,插手别人夫妻之间的事情做什么呢。 她们夫妻已经在闹离婚了,男方这个钱是有目的的,你这样轻易给了女方,婚没离成,钱也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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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平均分割。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个月。2、【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即,无论结婚时间长短,只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均应当予以进行分割。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案例:林某与陈某由于感情不合于1998年底在民政机关协议离婚。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林某并不知道丈夫正在炒股票。双方协议分割的共有财产虽然不多,但是因为当时只是解除婚姻关系,林某并未怀疑丈夫隐瞒财产不报。然而6年后,也就是2004年10月,林某从他人口中得知,丈夫7年前开始在某证券公司炒股票,并且金额颇大。于是林某起了疑心,并细算自己当年的经济账,结果发现,丈夫在婚姻存续的十年间至少可以私存5万元。于是林某于当年12月来律师事务所咨询,能否请求法院分割符某名下的股票? 应小军律师评析:本案是因离婚时一方隐瞒夫妻共同财产引起的纠纷,主要涉及三个法律问题,一是如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二是夫妻离婚后才发现的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是否还可以请求分割?三是请求再次分割共同财产有无时效限制? (一)如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工资、奖金及经营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符某用其与林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存下的工资款炒股,依法可以认定这笔款项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离婚后才发现的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是否还可以请求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在婚姻、家庭共有财产关系中,不得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林某只要有证据证明符某在双方离婚时隐瞒了进行炒股的财产,就可以依照婚姻法的规定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请求再次分割共同财产有无时效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二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本案中,林某于离婚6年后即2004年10月才知道丈夫当年隐瞒财产的事实,诉讼时效从2004年10月至2006年9月底,林某应在此期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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