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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第七条生育第...
超生,超生即超出计划的生育。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国策之一,原则上是只许生一胎,但有例外。如少数民族、独生子女结婚、在农村第一胎是女孩的等情况在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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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错了,综合各省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对超生子女的当事人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没有“两千”的额度。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各省都是有规定的标准的,不是由谁说了算,而是由本省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说了算。象在我们这儿,如果是去年违法生育子女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不会低于七万。你所得到的信息,只是“听说”。你可在网上查阅《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法律责任”部分,对照那上面的条款(那就是你所说的罚款标准),结合自己的情况,你就会知道自己大概需要缴纳多少的社会抚养费了。
第一,缴纳社会抚养费到当地计生委申请办理,可能几万,第二,到当地派出所给孩子上户,不需要一定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因为,各自属于不同的职能范畴,您的孩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享有合法的公民权,还要依法办理身份证,这是您的孩子应该享有的权利,派出所没有然后借口不予办理,您现在到派出所申请上户并办理孩子的身份证,不需要一分钱,现在到派出所其办理,不行,就到市级公安局控告,或者到人民法院起诉派出所,。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八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当事人违法行为被查出的上一年县(市、区)城镇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以下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未婚生育子女的,除多生育的情形外,按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但生育时已达到法定婚龄,并在被告知征收后三个月内补办结婚登记的,免予征收; (二)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二倍至三倍征收;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四倍至六倍征收;多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 (三)婚外生育一个子女的,按四倍至六倍征收;婚外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以个人年实际收入为基数,按照前款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多生育的子女为双胞胎或者多胞胎的,征收社会抚养费时按一个子女数计算。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对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或者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复议或者诉讼期间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不停止执行。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由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或者行政处罚决定的单位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希望能给您一些收获。一般而言,在全面二胎政策实施后出生的二胎,家庭是不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但是,再次政策实施之前就出生的二胎婴儿,还是需要缴纳一定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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