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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青海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费用计算标准。2019年青海省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相关数据。城市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515...
交通事故中等伤残鉴定结论出来后,可以进行伤残赔偿。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的鉴定。司法部门(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一般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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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人身伤亡的,可以要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人身损害赔偿,造成财产损失的,可以要求车辆维修费等财产损失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如下:(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需的费用计算。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7)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8)死亡赔偿金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和标准如下: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小1岁减速1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最低均不少于5年。(9)被抚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人抚养到16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抚养人抚养五年。(10)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11)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财产损失赔偿的范围如下:(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3)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4)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具体的赔偿金额以受损坏的财产的实际价值为限。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职工因为第三方交通肇事认定为工伤的,在获得肇事方民事赔偿之后,可以享受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实践中,一般是先由肇事方进行民事赔偿,再由工伤方面进行赔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审查民事赔偿协议书。但是,难以从第三方获得民事赔偿的,提交有关机关证明,工伤保险也会予以赔偿,但不会赔偿工伤医疗部分;即使对工伤医疗现行支付的也会从第三方追偿。
交通肇事被撞伤不同情况赔偿如下:一、不构成伤残级别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等。 二、构成伤残级别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 三、死亡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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