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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时不能得到任何共同财产。当事人一方在婚姻保证书中约定有“净身出户”的条款也并非全都为法律所...
婚姻中的保证书由保证人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书写,文本规定了事情的起源和保证的具体内容,内容实际、具体、实事求是,签署保证书并注明日期,具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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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权属进行约定,但其约定不得对抗第三人。婚姻保证书是否有效要看是否出于平等、自愿,是否为个人的真实意愿表示等情况而定。 简单来说婚姻保证书要具备法律效力须满足一下三点: 1、保证书是一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2、保证书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保证书的内容没有违反公序良俗原则。
婚前保证书是否有法律效应视情况而定。 婚前保证书可视为夫妻签订的合同,满足以下条件的有效合同对双方有法律效果,不满足的无效 (一)行为者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结婚保证书签订时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患者,该保证书无效 (二)意思表示真实,如果结婚保证书签订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该保证书无效; (三)不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双方约定发生一定情况后直接剥夺一方产权等条款无效。
在婚姻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时不能得到任何共同财产。当事人一方在婚姻保证书中约定有“净身出户”的条款也并非全都为法律所禁止。若订立此类婚姻保证书时系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可以视为夫妻双方对其所属财产的约定,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若书写该条款的当事人有证据证实其在做出该意思表示时有被胁迫等情形,依据民法上的意思自治及公平原则,该条款亦属可撤销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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