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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车祸造成死亡结果的赔偿标准按各省市规定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项目计算。死亡赔偿费用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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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明细清单一、医疗费:5200元(凭医疗费发票)二、营养费:30元/天×XX天=XXXX元(根据鉴定结论,30元是基本,40元可以争取)三、住院伙食补助费:20元/天×XX天=XXXX元(根据实际住院天数)四、:XXXX元/月×X月=XXXX元(根据鉴定天数,补差价。希望6550/月,要提供劳动合同、缴税证明(最关键)、银行对帐单、工资发放证明)五、护理费:30元/天×XX天=XXXX元(根据鉴定结论,30元是基本,40元可以争取)六、交通费:XXXX元(凭票;如没票,浦东法院一般会有300-500元之间酌定)七、金:XXXX元(31838元/年×20年×10%=)【要提供居住证明(居委会盖章、派出所盖章(关键))、、房东(如果有),那么就可以按的城镇标准来赔。】八、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优先在交强险范围内赔付)(一般都浦东法院都会判5000,也有个别少于5000元)九、车辆损失和衣物:1200元+衣物损失(浦东法院一般酌定200-300)十、鉴定费:XXXX元(1800元)十一、:XXXX元(5000元)(一般会判对方承担3000-5000元)十二、查档费:10元(查保险的机读档案,如果车主是公司也要查。现在上海是10元一个公司)十三、停车费:XXXX元(车被交警扣着时产生的,如果有就提)上述XX项合计人民币:XXXX元
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赔偿项目及标准: 1、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 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交通费 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8、住宿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9、财产直接损失费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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