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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
我是专做离婚案件的律师,曾处理过和你一样的安置房离婚分割案件4件,我给你如下建议: 1、你们房子是否领产证?如果领了是登记在谁名下? 2、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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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的政策性较强,各个地方都有相应的政策规定。但主要考虑的还是被拆迁房屋的面积问题,或者人口问题。针对离婚案件中目前争议的情形分析如下:1、婚前一方的个人房产,婚后被拆迁安置新房的:如果不存在房屋补差价问题,也不存在房屋变更登记在夫妻二人的名下,这种被拆迁安置的新房应该是个人财产,因为财产的性质从根本上说是婚前个人财产演变过来的。如果存在房屋补差价,所补的差价是夫妻双方共同出资的,这就需要分析被拆迁房的价值和所补的差价在整个新房屋中各自所占的比例,所补差价的比例部分就是夫妻共有财产。对于婚后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的,不管存不存在差价问题,都应该是夫妻共有财产。2、婚前是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拆迁安置的:(1)需要考虑婚后拆迁安置时,是否存在出资问题,是否存在取得部分或全部产权,如果是婚后共同出资,取得一定产权的,对这部分房屋产权就是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一般应按所得房屋产权的比例,依照当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同类住房标准价,给予对方一半价值的补偿。(2)如果没有出资问题,只是房屋拆迁后继续承租的,离婚时双方都有承租的权利。对这部分问题相关的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综上,我们了解到婚后购买安置房的,其实一般都是认定属于夫妻共同房产,因此要是日后夫妻离婚的话,那此时都是需要对该房产作出分割。当然,此时离婚夫妻也可以约定将房产赠与给子女,这样其实是可以减少房产分割纠纷的出现。
关于补偿安置主要的法律规定有:补偿安置包括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偿费,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实行一比一产权置换,或支付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进行货币补偿。
安置房离婚分配情况有: 1、房屋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的,分割时应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予以分割。 2、对于仅有一方为被拆迁安置人口的,只要该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也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分割时应适当考虑房屋的来源,将所有权判归被拆迁安置人所有,但应当给对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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