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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登记确认与检验方不符是否有必要办理

2022-05-09
据我所知,1995年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布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暂行办法》已失效。现行的国土资源部《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中并无关于是否按照界标物确定权属的具体规定。《城镇村庄地籍调查规程》等部颁规章中应该有具体的规定,你可到镇土管所查找。农村土地调查程序有时很不规范,如界址与尺寸不符、签字名实不符等,如发生争议,一般应以实地测量的结果为准。根据《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的规定,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在处理争议时,应首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提出调查处理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从程序上讲比较快一些。但对县以上政府土地确权颁证行为不服的,只能先行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能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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