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遗嘱人本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别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等,以及遗嘱受益人的基本情况; (二)遗嘱人与受益人是什么关系; (三)遗嘱...
订立有效遗嘱应包括以下内容:(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2)立遗嘱人的家庭状况;(3)订立遗嘱的原因;(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遗嘱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二)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三)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四)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五)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遗嘱公证
遗嘱人应当在遗嘱中具体指定遗嘱继承人接受遗产的项目、份额,以及受遗赠人受遗赠的项目、份额。遗嘱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情感,或者根据继承人、受遗赠人的需要,指定各继承认、受遗赠人继承或者受遗赠遗产的具体数额,或者将某项或者某几项特定遗产,指定由哪一个或者哪几个继承人、受遗赠人继承或者受遗赠。
遗嘱的形式共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打印遗嘱、公证遗嘱六种,书面遗嘱可以通过公证,录音、口头遗嘱需要两位以上的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的主要内容包括:立遗嘱人,财产名称、数额、价值及特征,财产处理意见,立遗嘱时间、地点、见证人等相关信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