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社保没有固定的基数,具体的基数,要根据当地的实际的情况来调整。但是每个地方的办理流程没有太大的差距,办理社保流程如下:1、当事人参保时,应带...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雇工和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不得低于50%...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社会保险各险种采用统一的缴费基数。用人单位应按职工上一自然年度(每年1月1日至次年12月31日)工资性收入总额除以实际发放工资月数申报职工个人本结算年度(每年7月至次年6月,下同)的月缴费基数。用人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应采取本人确认或公示等方式告知职工。 2、依据国家统计局的口径,职工工资收入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性收入等。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每年公布缴费基数的上、下限。职工工资收入超过上限部分,按照上限确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下限的,按照下限确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用人单位应按职工实际工资收入申报其缴费基数,对申报的缴费基数高于上限或低于下限标准的,由经办机构在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确定后统一调整。南京市(除高淳区、溧水区,下同)2013年度(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参保企业和职工(含个体工商户,下同)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200元,上限为13678元。溧水区、高淳区参保企业和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下限为1852元,上限为12820元。据了解,参保企业和职工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均按照该标准执行。南京市及溧水区、高淳区灵活就业人员2013年度参加医疗保险的月缴费额按照2012年度标准维持不变。上述内容就是南京社保缴纳基数上限的相关知识。
根据《关于2017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显示,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706元,最低缴费基数为3082元,最高缴费基数为23118元。
自年4月1日起,上海市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调整为21396元和4279元。 对于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职工而言,单位缴费基数按单位内职工个人月缴基数之和确定,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单位20%、个人8%,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为单位9。5%、个人2%,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为单位0。5%、个人0。5%,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为单位1%,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为单位0。2%—1。9%。 注意事项 1。单位缴费基数按单位内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2。按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3。工伤保险具体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加浮动费率办法。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0人已浏览
386人已浏览
272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