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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机动车所有权人(即车主),在事故中负民事赔偿责任,是事故车辆能否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要条件。如果机动车所有权人在事故中负民事赔偿责任...
车辆保全属于司法程序了,一般车辆保全是受害方在肇事方无力承担赔偿责任的时候采取的一种对自己的一种保护。但是当受害方提出车辆保全的时候,自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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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机动车所有权人(即车主),在事故中负民事赔偿责任,是事故车辆能否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要条件。如果机动车所有权人在事故中负民事赔偿责任,那么对该事故车辆才有可能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如果机动车所有权人在事故中不负民事赔偿责任,那么对该事故车辆就不能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如果购买了交强险,发生人身事故的话,保险公司应当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可以申请执行。该车辆经人民法院查封后,虽然仍登记在被执行人的名下,但已经受到司法查封,任何人未经保全的法院同意,均不得处置或以物抵债该车辆,被被执行人的其他债权人开走后,申请执行人应该要求法院责令其他债权人交回,否则对其他债权人采取措施直至收回该车辆。同时还可以对那个其他债权人采取拘留、罚款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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