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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六十六条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
担保人实际是为借款人的归还借款的义务承担保证责任,现在一般情况下都是连带保证责任,亦即,在借款人未按期履行归还借款义务的情况下,出借人既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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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货车司机朋友半年前出车时因车祸不幸身亡。他生前曾购买人身保险,约定受益人是他妻子。事后保险公司赔偿30万元人身保险金。他妻子认为这笔赔偿金应归她个人所有;但父母认为这笔钱是儿子的遗产,他们应享有继承权。请问保险金能当遗产吗?社区咨询小组成员解答:人身保险金指定的受益人为妻子,就应归妻子个人所有。即当事故发生后,保险金由保险合同中指定的受益人享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批复》:根据我国保险法规有关条文规定,人身保险金能否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指定了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作为遗产处理,可以用来清偿债务或者赔偿。
抵押担保能否只起诉担保人取决于情况:1。一般担保责任应先起诉债务人,债务人仍不能履行才能起诉担保人。因为一般保证中保证人在债务人财产未被依法强制执行前,不承担担保责任。因此,如果担保人承担一般的担保责任,债权人应首先起诉债务人,如果债务人仍然不能履行,可以起诉担保人。2、连带责任担保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也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和债务人。由于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只要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就可以直接起诉债务人、担保人或债务人和担保人。
如果原告在诉讼阶段将担保人列为被告或者是在执行阶段追加担保人为被执行人的,法院可依据刑诉法的相关规定对担保人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 刑诉法规定的执行措施如下: 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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