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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明知,应当结合被告人的认知能力...
1、帮信罪可以提交当时确实不知情的证据来证明。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所有的案件事实都需要有证据来支撑。证据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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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是否应当提出相关证据证明,提出合理怀疑,然后由嫌疑人解释,如果能够提出合理解释。在实践中,我们经常遇到是否知道这个问题。首先要求犯罪嫌疑人的口供稳定一致。如果真的不知道,就要坚持,不要害怕进看守所,违背客观事实承认,签字按指纹。这种行为一旦做出来,后期就很难改变了。如有客观证据证明自己不知道,应及时通知承办人,以便承办人了解查询情况。之前也遇到过,收到的物品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但嫌疑人自己做的是废品回收生意,根据自己的行情是合理的,所以最终重获自由。
证明自己不知情销赃应当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由公安机关进行勘察。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以及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的,均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先看有没有“不明知”的无罪辩护理据。 掩饰犯罪所得罪:要看是否明知处理的是赃物。明知是指“知道”或者“有证据证明推定知道”,不包括“过失不知道(即应当知道而因为过失确实不知道)”,更不包括“无过失不知道”。洗钱类犯罪(即以前通称的赃物犯罪),法律关系、事实认定很复杂,自己处理不明白的,及时委托专做刑事辩护业务的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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